張世鋒

公共藝術果真屬乎「公共」?若你瞭解實情,這是很讓人高度質疑的。

以下大概簡述目前公共藝術的三大問題:

首先,公共藝術的設置有一個絕對前提,就是公共工程的興建〈1%工程預算用於公共藝術〉。若無,除卻每年燈節的各地大型「花燈」外,幾無可能設置公共藝術。

於是我們可以看到公共藝術設置的場所,就是捷運站、公家機關、公立學校等〝公共場所〞。這些場所因法定原由設置公共藝術,讓使用這些場所的民眾得以受到〝美學的洗禮〞。但其他像是街道、巷弄、廣場等真正民眾高度聚集、停留的場域,卻未必有經費來設置公共藝術,民眾〝受美學洗禮〞的權益就自動喪失,使得這樣規範下的公共藝術難以真正〝公共〞與〝普遍〞。這是目前法定公共藝術的局限,同時因為非都市地區公共工程很少,也造成了公共藝術城鄉失衡的普遍現象。

雖說,有少數公家機關會把自身公共藝術延伸到外部,但因為要做這樣的計畫牽涉複雜,故這樣的案例是鳳毛麟爪。

再者,國內公共藝術的民眾參與度極低,指的是設置前民眾意見的蒐集、徵選中的審查參與與公共藝術與民眾、在地性的連結,也讓公共藝術不僅難以公共化,通常也僅成為一種裝飾,其實是可有可無的。也許民眾意見多少會干預藝術家創作的自主性,但完全把民眾隔離在設置過程,讓藝術家沒有和民眾溝通的平台,也似乎難以造成良好的互動。這就使得民眾在公共藝術設置過程中,完全喪失美學素養的培力,其公共性之低落更是不言可喻。

至於當前公共藝術的第三個問題是屬於公共藝術〝圈子內〞的問題,難被外界發覺,同樣也造成目前公共藝術發展的一項重大障礙。根據一位主管公共藝術的前文建會官員轉述,目前的公共藝術被一群特定藝術家壟斷,造成公共藝術的多元性、藝術家參與人數大為降低。為什麼這麼說?因為該前任官員表示,現在常常從事公共藝術的那群藝術家,通常也都是公共藝術的審查委員,雖說不至於自己做、自己審,但因為圈子很小,常造成審查時互相放水通過的狀況。〈用〝放水〞或〝包庇〞一詞好像不當,意思就是成為利益共生體,但不知用什麼詞彙表達比較好〉

總之,目前欣欣向榮的公共藝術發展,看似為藝術的公共化進行了美好的展示,但若深入探究,就會發現立法初衷與執行狀況背道而馳。

〈筆者為美術系、建研所畢業,過去曾積極參與各式公共藝術講座,也曾經參與投標過幾次公共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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