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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蕭博文/台北報導 2014031704:10

 

新聞摘錄後接本刊評論

 

  公務人員「請託關說登錄作業要點」實施年餘,全國共登錄316件請託關說案件,其中以酒駕違規42件為大宗。

2014-03-18_022558  

請託關說登錄案件TOP5

因 應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涉貪案而催生的「請託關說登錄作業要點」,實施迄今已年餘,但國人似乎仍難忘情關說帶來的便利。廉政署統計,至去年底,全國行政機 關共登錄316件請託關說案件,警政類以97件居冠,其中又以酒駕違規42件為大宗;關說類型多集中撤銷罰單等行政裁罰,關說者則以民意代表占多數。

關說無標準 數量難計

然而,登錄請託關說案件全憑公務員的良心,若刻意隱瞞,外界也難以察覺;且因請託關說定義不明,讓許多公務員無所適從,以致實際關說數量恐遠超過統計數字,即便廉政署也坦承指出,登錄件數的多寡,並無法代表真正的關說數量。


鑑於關說文化易孳生貪腐、腐蝕公平正義,101年9月7日上路的「請託關說登錄作業要點」,要求行政院所屬公務員面對「不循法定程序提出請求,且該請求有違反法令等之虞者」,在3天內向政風單位登錄,若被查出未確實登錄,則予以懲處,目的為遏阻公務員承受不必要、不應有的關說請託壓力,同時也盼給廉潔自持的公務員多一道護身符。 <閱讀報導全文>



如何消除請託關說?

作者:台灣選制改革研究會

  
因林益世關說索賄而催生之請託關說登錄制度,其政策邏輯非常奇怪而可笑,法務部不從源頭扼止關說施壓者,反要被關說者公務員自清?此則報導已明確指出,實際關說數量遠遠超過登錄統計之數字,法務部廉政署也坦承,登錄數件之多寡,並無法代表真正的關說數量。


那麼,究竟要如何消除請託關說呢?這要分兩種層次而論:
其一,立法,嚴禁對任何執法司法案件進行非公開、非法定程序之試圖影響,試圖影響者若為民意代表或其受雇工作人員,處該民意代表停職一年以上,若以民意代表權力施壓,則免除民意代表職務;若為執法者之上級,予以撤職處分;若為渉案之企業,強制企業負責人於限期內,移轉股權與經營權;若為一般民眾,則罰款。


此法若能通過,並用力宣導,必能有效而大幅降低關說量,而柯建銘、王金平縱再有膽量,又豈敢司法關說?不過,既有國民兩大黨肯定聯手不讓此法草案闖入立法院!或許,林義雄所支持之<公民組合>,可先推動此一立法,讓國民黨、民進黨之利委們現出政治原形,然後,再以此一立法為主訴求主政見之一,進軍2016年國會大選!


其二,各級民意代表關說,無非出於「選民服務」與「金主服務」之必需,前者,是選票之來源,後者,是選舉經費與牟利之來源,選票與鈔票聯手,驅誘各級民意代表運用「影響力」關說。


然而,所謂選民服務與金主服務,皆是現行選舉制度所必然所必需,現行選舉之遊戲規則與潛規則,是靠資源動員力取勝,而非靠政見,政見,從來只是競選過程之裝飾品,如果,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廢止保証金,針對政府各部門與政策各領域分別逐一舉辦電視政策辯論、報紙雜誌政策辯論,並由各級選舉委員會設政策辯論網站,讓候選人在其上依管理規則發表政見並展開政策辯論;而公民團體或公民經一定連署程序,可提出政策辯論主題,那麼,靠選民服務與金主服務的候選人,還能當選嗎?還能連任嗎?還能更上一層樓嗎?


當選舉制度之遊戲規則與潛規則改革成“政見掛帥”,以政見之優劣、精粗、完備片面、系統散亂,決定了選舉結果,當選後,須耗盡心力於兌現政見,豈有餘心餘力選民服務!


但若選舉制度維持現狀,則關說請託之源頭不可能消除!縱如其一所論,立法嚴禁嚴懲,也只是大幅降低關說數量,並且迫令民意代表“進化”,採取更高明、更間接、更「合法」之關說技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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