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雲林縣長候選人張麗善、李進勇:
  
  「農業首都」農業危機之一,就是生產者老化,但,後繼無人,其實,愈來愈多出外青年有意返鄉從事友善環境之農耕,但因兩大困境(當然還有其他相對次要之難題)而卻歩或中輟:

  其一,難以取得土地;
        其二,無穩定、有保障之銷售通路,故收入也不穩定。

從中央政府至地方政府,只提供生產技術培訓,但對前述兩大困境,明知,卻消極無為,故到處大量開班授課,但不能不指出,相關公共預算、行政支出與社會成本形同虛耗!
  
  應先主動積極協助有志歸農青年解決兩大困境後,再提供生產技術培訓,那麼,如何解決呢?

  實施雲林縣各國中小營養午餐食材之在地採購,並以有志從事友善環境農耕之青年為優先對象,雲林縣政府須與與各鄉鎮市農會合作,協助他/她們洽詢休耕地,簽訂長期租約,予以生產技術培訓,經農耕實作驗收達標準者,簽約契作。

  營養午餐食材在地採購,一來,符合最小食物里程;二來,符合為滿足在地食物需求而生產之基進農業原則;三來,以契作引導友善環境農耕,逐歩過渡至有機認証、生態復育及合作化之生產;四來,供應食材之農場,即是該校學生農事教育、食物教育、環境教育、糧食安全教育最好之教室,而生產者,則是最好之老師。

  現實上,營養午餐食材絕不可能馬上100%在地採購,所以,只能逐學期提高在地採購金額之比例,譬如,每學期至少增加20%。

  但最棘手者,各國中小營養午餐之採購供應,是一筆生意,是既得利益結構牢固且歷史久遠之生意,欲破除之,只能通過<雲林縣營養午餐自治條例>,明文規範,各國中小營養午餐食材由雲林縣政府統一採購,並以在地採購為原則,得委託公開、透明、民主營運之在地社會企業負責執行,並組織、培訓生產者,以有志從事友善環境之青年為優先對象。

  在此自治條例中,應明訂,六年內,各國中小營養午餐食材完成在地採購100%之目標,受委託之社會企業,應每年定期擬定公佈在地採購百分比之目標及具體執行方案,並接受縣議會之質詢。

  張麗善,李進勇,打造農業首都,最迫切需要的,絕非政策買票之營養午餐免費、免費喝鮮奶,而是營養午餐食材在地採購/在地契作,以培育農業首都接班人!

  政客,為當選而政策買票,政治家,為未來,擘劃遠見性治理、翻轉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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