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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關亦然

   在前行政院長游錫堃的努力下,台灣終於推動第一個有機農業法:「有機農業促進條例」於十月二十七日在立法院舉辦公聽會。其努力與用心,值得肯定。為加速台灣有機農業的推動,我們認為應先從通路方面下手。

   通路問題,是所有農民之痛,亦是農民得忍受盤剝的根本因素。即便有機農產品市場行情高,但依然面臨通路問題。中興大學之有機農夫市集多半來自雲林、 彰化、新竹、苗栗地區,他們之所以不遠千里至中興大學販售自己的農產品,根本反映的是通路問題。不解決通路問題,大部分的農民將為之退卻。

   為解決通路問題,我們主張有二:一、國家機構帶頭採購有機農產品;二、成立民主透明之社會企業。

一、國家帶頭採購有機農產品:

   有機農業促進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裡面第十六第一項規定:「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應依綠色採購相關辦法,輔導推廣學校、軍隊、相關機關團體或企業組織憂心採購本地生產之有機農產品。」

    此條立意甚佳,但幾無強制力。應修改為:「全台灣各級學校營養午餐、所有公部門(包括公營事業及轉投資事業)員工餐廳與供膳單位、公立醫院供膳單位、公立大專院校供膳單位、軍事機關/學校/ 營區供膳單位之食材採購逐歩有機化,實施第一年,採購金額10%須用於有機食材或有機轉型期食材,每年至少提高10%。」

   由國家帶頭採購有機農產品,創造一個穩定的有機農產品市場,解除農民對通路的擔憂,投入有機農業生產大軍。

二、成立民主透明之社會企業或公營企業,職責如下:

1、協助有機生產者產品直銷予消費者、零售終端--如大賣場、各種供膳企業或單位、以有機農產品為原料之製造業...等,免除中間盤剝,以使生產者與消費者雙贏。

2、恪遵食物里程原則,盡力實踐在地生產在地消費。

3、協助輔導有機生產者合作化,以不斷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量、良率及產品種類數,擴大生產面積或規模,增進收入。

4、宣導鼓勵年輕人從事有機農牧漁養殖業。

5、宣導協助慣行農牧漁養殖等生產者轉作有機。

6、核發有機食材供膳企業或單位之証書,以昭公信,以增營收。

7、籌辦有機市集。

8、建立有機生產者技術/知識/經驗/心得之交流分享及傳播之機制。

9、設立有機直購網,無償供全台有機生產者網路直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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