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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子紅

封建時期之自耕農或佃農,為自給苟活而生產,而住於城市之地主則將佃農所繳佃租農作以商品賣出,供應城市所需。在明清時期之江南,已有生意人租大片農地為交換而生產,走資後之中國學者將此現象詮釋為中國資本主義之萌芽。台灣在日本殖民以前,稻米已銷往中國及日本,但應是地主之佃租稻米。

國民黨在日本殖民後之基礎上全面推進了台灣之資本主義化,佃農雖在陳誠(時任台灣省省主席)以暴力逼迫地主階級接受“土地改革”--耕者有其田--而翻身為自耕農,但開始了淪為市場化小農之命運。

一九七O年代,為解決小農土地日益零細化、成本愈來愈高之農業困境及危機,國民黨政府曾鼓勵農業合作化。合作經濟,原是明訂於憲法之基本國策,故早年台灣有幾所大學開設合作經濟系,如逢甲大學合作經濟系。但推動合作化須先培訓大批人才進駐農村,長期鼓吹、輔導及協助,並擔任經營發展合作社之主要幹部,當然,工業掛帥、鄙棄農業(對美帝為首之「現代化」模式片面理解仿從所致)之國民黨政權不可能如此而為,所以,台灣市場化下之個別小農便無力擺脫中間盤商(農業貿易資產階級)之剝削宰控,而直銷予使用者或零售終端,何以故?
 
由於為交換貨幣而生產,故只能採單一作物或至多兩三種作物,過多作物致施肥、病蟲害防治及田間管理之貨幣支出及勞動付出(時間、心力、勞動複雜度、人力需求)皆須大增,而且更難銷售,除非是晚近發展出來之社區協力農業。作物單一化或至多兩三種,若欲直銷,只能供予連鎖大賣場、大餐廳、大醫院、便當工廠、團膳企業...等需求大者,然而,試想,個別小農如何可能與之直接聯繫、談判、議價,並形成穩定供需關係?前述需求大者之採購部門,在大盤商與個別小農之間,與何者打交道?大盤商能暗惠回扣及種種“招待”、賄賂,個別小農能給什麼“好康”呢?此外,大盤商有財力能承受三個月才結帳,個別小農能嗎?

直銷,須長途保鮮運輸至前述之各購買方,而個別小農有此財力及能力嗎?

職是,個別小農明知受盡農業貿易資產階級之剝削宰控,但也別無選擇,如同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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