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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世鋒

這幾年來,有時為了陪小孩玩耍〈也是為消耗其體力、較易入眠〉,晚間都要到附近公園去玩躲貓貓,假日時,這個躲貓貓的任務就落在小孩的外公外婆身上。這不禁讓我感嘆,童年記憶裡的躲貓貓是沒有父母的,更別說祖父母了;這倒不是埋怨童年沒有父母陪伴,而是自己小孩的玩伴在哪裡?鄰里間玩耍的空間又在哪裡?在這種缺乏與同齡玩伴環境長大的小孩,會有公共化的思維嗎?

當下有一個處境是值得思考的,就是出了住宅內部,除了鄰里公園,所有的空間都是流動性的,幾乎沒有可供小孩玩耍、大人停留互動的公共空間。在此狀況下,人們對於街道的記憶就會淡薄,鄰里居民的交集就會少得可憐,更別說公共化的生活了。所以高度的都市流動性空間,就成為市民公共化的障礙,要改善這樣的困境,就必須把鄰里間〝僅存〞的公共空間加以改造,使其發揮最高的公共特性。

目前都市裡鄰里的公共空間,可以進行公共化改造的,大概有下面幾個類型與其改造方式〈以修法或建立鄰里公約達成〉:

一、騎樓─加深1~2m,使其可容納座椅〈繞柱〉或洗手台等等公共媒介:

相較於過去汽機車數量較少,騎樓的活動範圍往往可以延伸到道路周邊,目前由於馬路使用滿載,即使騎樓本身沒有車輛、障礙物占用,也不過適合步行通過而已。是故,透過加深騎樓的縱深,一方面小孩的遊戲空間就有了著落,另一方面讓居民的生活可延伸到騎樓。當居民的生活延展到公共空間後,其交流才有可能增加,為鄰里公共化提供良好的準備。

二、公共介面─如巷弄之牆面與牆角、零碎之閒置空間之高效利用:

許多巷弄為避免停車造成通道阻礙,就畫上紅線遏止,然而這僅僅是消極性的作為。若要遏止某種行為,最好就是以更好的行為來替代,讓居民真正感受到此公共空間公共使用的必要性。如都市巷弄之邊緣或零碎的空間,其實可以設置座椅、資源回收架、架高式菜圃〈深度皆在50公分以內〉,或者居民透過鄰里公約的設立共同討論這些空間的使用內容,讓居民在規劃、建造、使用過程中,建立社區的基礎公共化生活。

三、鄰里公園─跨齡、跨屬性的活動空間:

有人說,小孩不見得喜歡大人所規畫的活動,只要有足夠的空間,小孩都可憑藉著創意去製造許多活動。目前鄰里公園〈規模較小的〉大多設置小孩的遊戲設施與大人的健身設備,與過去比較,其實已算有長足的進步。但其實有些兒童〈或成人〉設施占地甚廣,反而降低了使用人數,讓鄰里公園的效能大大降低。或者,由於當前的設施皆為動態性的,反而排除了靜態活動的使用可能。若可稍微減少設施數,增設立鄰里圖書架、草坪下棋座等較為靜態的活動介面,就可讓鄰里公園有較為寬廣的使用族群,且以相關活動增加公共化生活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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