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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子

台灣社運圈及進歩知識份子普遍對慈濟持批判否定態度,然而我個人以為,應辯証地向慈濟學習,因為:

一.在慈濟之教義與道德實踐裡,有意識、有目的地將受濟助者「培力」成志工與濟助者,此亦是慈濟日益發展壯大之因。當然,其「培力」係去政治性、去公共性。台灣社工應向慈濟學習,培力服務濟助對象成為新的志工,如培力家暴受害者成為協助家暴受害者之志工,培力自殺未遂者成為自殺防治之志工,培力失業者成為輔導失業者之志工,培力戒毒者成為反毒戒毒志工,培力更生人成為教育工作者。

我曾與友人討論「志工銀行」政策,可鼓勵培力無經濟壓力之志工,成為社工協力者之志工。

二.長者,對社運而言,只能是捐款者或受眾。然而,慈濟之資源回收站使許多長者重獲生命存在價值,受「做功德」之義理動員而為社會持續貢獻。或許,我們應把「做功德」與公共人之聯繫建構起來,公共實踐,即是做功德。我們如何在農村地區(如雲林,東勢)把長者此一清閒、無所事事之社群培力成公共人?

馬克思之共產主義想像性描述,與【禮運大同篇】之理想社會描述,有何不同?後者,對長者,是老有所養,但前者,僅對所有人曰「各盡所能,各取所需」八字,是以,其主張,長者有能,且當盡其能。而在【禮運大同篇】裡,長者只能是被養者,此係仁慈性歧視長者之古老經典根源。看來,慈濟作為【禮運大同篇】之文化後代比較認同馬克思?

台灣關於「高齡化社會」與老人政策之論述,只有兩大核心概念,一,明言,老人是被養者,所以,老人政策即是老人福利政策,另一,不能有言,老人是選票,投票率很高,所以,對老人政策買票之政見特多。在刑法(294條)與民法親屬篇裡,皆將「奉養」老人之責任家庭化,當然,現在國家也承擔部份責任。

老有所養這一統治意識形態,既桎梏了長者之生命變革與公共潛能,也桎梏了這一大群蘊藏何其豐沛之社會人力(腦力,心力,勞動力,創造力)資源。所以,長者最根本所需,不是福利、照顧及奉養,而是解放,從「老有所養」這一表面仁慈實則歧視之統治意識形態解放出來。

解放老者,即解放年輕世代!

當長者從「老有所養」桎梏解放出來,健康與精神活力皆大增長,甚而自食其力,則年輕世代也從「奉養者/照顧者/孝順」之倫理規範解放出來,長者之社會負擔極小化,則高齡化社會何危乎!

在統治意識形態殖民下,將長者精神狀態及心理需求予以本質化,如孤單,需要「親人」經常關懷陪伴,脾氣返童化...等,其實,是非反公共人/原子化社會/『老有所養』體制共構之必然產物。本質化之思維與觀點,不只對長者,也對小孩及幼童之行為及心理需求起建構作用,並以科學(各種心理學與社會學)面貌出現。就如同民調,是在目前資產階級政治壟斷之選制下,被視為測量投票行為之實証科學,但其實也是本質化思維之產物。

三.慈濟對待家庭主義之策略。慈濟深知,行善,做功德,參與慈濟活動,捐輸,與家庭主義必定發生矛盾,所以,証嚴與慈濟一再開示,以「家庭責任」為先,且須主動積極而有耐心地取得家人(尤其父權長輩)之支持,此係【大愛電視台】電視劇重點情節。但慈濟更厲害之處,是招收新成員多從家人親人下手,化阻力為家族化動力。

慈濟建構「法親」概念,既稀釋家庭主義之血親,同時,將慈濟同道親人化。當然,此非慈濟所發明或獨創,將家庭與親人擴延化之意識型態策略,古已有之,且統治階級與造反群體皆用之。擴延化,是修辭借用移用邏輯所必需,是大眾宣傳所必需,但同時也就不斷鞏固了家庭主義。

回頭想一想,在我們過往公共啟蒙及實踐歷史裡,家人與親人,總是我們最消極、最逃避之對象,何以不能培力其成為我們政治志業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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