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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紅兵

運動,是將最多數人民從冷漠無感無知捲入公共討論,以啟其關注與思考;還是將人民變成新聞爭議事件之「觀眾」與「簡單道德評斷者」──而非運動主張之評斷──呢?答案自然是前者,但幾乎所有「運動者」或「運動領導人」之「實踐」造成了後者。何以故?

個人主義,自我意識,作為蟄伏但卻統治作用之意識型態,才是前述「運動者」或「運動領導人」行為之真實支配因素。或者,從初始,前述「運動者」或「運動領導 人」就認為,運動,即是少數人發起抗爭,衝衝衝!運動之抗爭主義,似已成運動之唯一模式與想像!?運動之原旨,不是該有核心價值、運動目標及實現此目標之 路線、戰略及方法嗎?抗爭,不過千百種可能方法之一,但抗爭主義使其淪為唯一了!運動=抗爭=表演...前述等號,造就了陳為廷,以及未來不計其數的陳為 廷繼承者。

別再道德評論陳為廷了,問題在於生產陳為廷們的「運動觀」!讓我們重新界定運動吧!首先,反省個人主義與自我意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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