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關亦然


新聞摘要:

聯合報日前報導水源區回饋金用途重社福、輕保育,比例失衡。經濟部水利署對此提出「生態農業方案」,獎勵地主、農民朝有機農業發展。以坪林水源區內的茶園為例,如果茶農改為有機茶園,並向農委會取得認證,每年就能領補助。水利署明年將在翡翠水庫保護帶擇一地點,試辦有機農作。翡翠水庫管理局長劉銘龍肯定「生態農業方案」,對無力耕作老農有幫助。

「生態農業方案」大致有幾個原則:

一、給水源區地主、農民獎勵誘因,改變現有的農耕和土地利用方式。

二、不論地主或承租公有土地者,只要承諾休耕或改採有機農業,或從事造林,地主每公頃每年可獲6萬元補助,承租公有地者為4萬5000元,不足1公頃者按土地規模比例核發。

三、老農或地主無法耕作,可選擇休耕或造林,造林成林後不得砍伐,以涵養水源。而部分水源區內有龍眼等果樹和竹林,也都視為造林,如要領補助,必須承諾不施化學肥料、不噴灑農藥。


【資料來源:《水源區回饋金 推有機農補助》,2012.11.26聯合報】



        台灣的回饋金制度,用途往往極為荒謬,譬如中油林園廠之三輕擴建,於去年編列「敦親睦鄰回饋金」,怎麼運用呢?就是發給當地里長,或者用來發放白米或沙拉油給里民,或者拿來舉辦活動(如當地某一里長運用回饋金舉辦端午節包粽子比賽與中秋節花東3天2夜自強活動)(註1)。有些的地區之回饋金則直接折算現金,甚至直接發給當地居民。

  

        回饋金雖然是給予當地居民的補償性措施,但在某種程度上,亦類似於稅收。因此,回饋金之使用應符合公共需求,而非施點小恩小惠搪塞當地居民。

 

        從現行回饋金的使用,也可以看出台灣政策的「現金主義」迷思,現金主義有一基本哲學預設:只重視個人利益需求,而非社會整體需求與公共需求。簡單來說,就是把人當成是只重視金錢利益的「自私人」,而非「公共人」;讓人民只想到自己的好處,而非公共利益與公共價值。


現金主義也是許多福利政策(如老農津貼)與政策賄賂的根本哲學,鞏固人民貪小便宜與自私的生命狀態,就長遠而言,也危害民主制度的發展。


水利署將回饋金投注於「生態農業方案」,是對整體環境友善。也值得我們深思:究竟什麼樣的制度,更能符合公共需求?



(註1)中油回饋金 里民怨沒送米,2011年09月17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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