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子文
台灣目前代議體制之議會質詢體制,是浪費巨大公帑與公共成本之無效監督體制,其滿足了立委們或議員們虛榮性(自我感覺良好)權力之逞恣,但公務員們與首長們 為備詢而虛耗心力、物力及時間。質詢攻防,從來不能理性而實質審議政策及改變政策,其監督效果僅僅對政策既定航向之極微糾校,以致於直可言,毫無意義!實 質審議政策及改變政策,須採公聽會、協調會,及立法修法之即時透明化協商。立委們與議員們喜歡質詢,因為,那是顯性化(媒體最容易捕捉其主觀所需/所追逐 /所建構之新聞價值)之權力行使與政治表演,而政治表演=政治表現=政績。
個人主張:
一.廢除國是論壇,當下每年中央政府首長須虛耗至少九天半,恭聆立委諸公們的演說比賽。
二.廢除一切質詢,或至少減半。
如此,即能騰出更多時間以用於審議法案及預算,提高議事品質及立修法效率。
相較於質詢,公聽會或協調會之進歩性在於:
一.後者,開放性與民主性皆高,可讓公民團體學者利害關係人(社群代表)參與發言、討論及爭論,一來,較接近審議民主,二來,立委很自覺不可政客表演,三來,有利於達成真正意義之政策方案共識。此係公共治理所必要之過程。
二.按理說,民主而良好之議會運作,每位國會議員或地方議會議員每天代表政黨,主持或出席各項政策/立法修法研議(但非進入正式程序之審議)/各種新生現象、矛盾及危機之公聽會或已發生爭議之協調會,此外時間,即是參與立法修法與預算之審議了,何需撈什子質詢!
三.後者並不非需首長出席不可,只要負責政策研擬層級(反而對該政策及相關業務職掌最熟悉)即可。
質詢,一問一答,或實問虛答,或虛問虛答,縱實問實答,又如何能有意義、有建設性及精細討論?答者,可能因犀利尖銳之問而虛心反省檢討,進而改變既定政策嗎?在質詢場上,答者心態唯一,不答錯、不出糗而已。而問者心態呢?除表演表現心態,豈有餘者!
個人認為,關心台灣民主治理的人士不能對當前議會制度及現象進行浮面之批評便罷,而須開始著手研究思考,以提出一整套系統之議會改革具體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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